关于评选2024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学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全院毕业生坚定信仰、砥砺品德,珍惜时光、勤奋学习,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院决定在2024届毕业生中评选一批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择优推荐院级、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4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24〕11号)、《湖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湘农大〔2022〕96号)、《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湘农东方〔2023〕15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得体,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刻苦,成绩优异,顺利完成学业,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3. 身心健康,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4. 毕业生外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体育艺术类、专升本学生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需达到360分及以上)或同等级别考试的优先参评。
5. 被评为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干部等院级奖励一次以上(含一次)。
6.校级优秀毕业生除达到以上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及以上荣誉至少一次。
(2)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并曾获得省级或以上有关荣誉。
7. 校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创新创业成效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由学院招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择优推荐。
8. 省级优秀毕业生须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推荐,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以上有关荣誉。
(2)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或者评选规模、获评难度与前面相当的校级奖励两次以上(含两次)。
9. 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须从校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中推荐,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
(2)创新创业实践成效较为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由学院招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择优推荐。
二、推荐名额
1. 我院2024届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毕业生总人数为1615人,以学部为单位,评选院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控制在学院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省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控制在学院毕业生总数的3%以内,并按择优推荐的原则,对评选对象进行排序。
2. 优秀毕业生名额不超过学院总名额的90%,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名额不超过学院总名额的10%。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指标不互相调剂。
3. 各学部按学院预分配名额推荐院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并从校级中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
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各学部至少推荐4-5人,学院招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从推荐人员中评选校级8人、院级8人,并从校级中推荐省级候选人5人(最终按省毕业生备案人数比例增减)。
4. 参军入伍退役后入学或复学的2024届毕业生,满足评选条件的,可优先推荐,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5. 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评选采取个人申请、班级提名,学部考察推荐,学院审定的办法进行。
1.个人申请。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推荐表》。
2.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班主任同意,由班级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3.学部考察推荐。学部对被提名对象逐一按条件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征求意见,经公示后向学院推荐。
4.学院审定。学院全面审核各学部提交的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公告栏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再报送。
5.学校审定。校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由学校审定,并由学校公示。
四、评选要求
1.评选工作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部和招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组织,各学部切实加强对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2. 评选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各学部要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结合评选工作铸魂育人,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
3. 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4. 毕业前,若出现违纪、扰乱社会秩序等不文明行为者,学院将直接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5.各学部于2024年2月26日(星期一)下午5:30前将拟参评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上交至学生工作部杨雅棋老师(九教南314室),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材料上交至招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唐颖老师(九教南005室)。
6.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将省级、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名单提交学院审定,并将相关材料于2024年2月29日(星期四)前予以公示。
五、报送材料
(一)院级优秀毕业生
1.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1份;
2.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2024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1份;
3.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纸质档1份及EXCEL电子文档1份;
4.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2024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纸质档1份及EXCEL电子文档1份;
5. 教务部出示的成绩单1份(4年 含四六级成绩);
6. 荣誉证书复印件(辅导员审核签字,加盖学部公章)。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
1.湖南农业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1份;
2.湖南农业大学2024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审批表1份;
3.湖南农业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纸质档1份及EXCEL电子文档1份;
4. 湖南农业大学2024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纸质档1份及EXCEL电子文档1份;
5. 教务部出示的成绩单1份(4年 含四六级成绩);
6. 荣誉证书复印件(辅导员审核签字,加盖学部公章)。
(三)省级优秀毕业生
1.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2份;
2.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2份;
3.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含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纸质档2份及EXCEL电子文档1份;
4. 省级优秀毕业生需提供推荐名册排序整理好的符合条件的2个获奖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与名册上填写的奖项一致),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由各学部参照条件核对原件,辅导员审核签字,加盖学部公章。
附件:
1.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2024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3. 湖南农业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4. 湖南农业大学2024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5.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6.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7.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EXCEL版)
8.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2024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EXCEL版)
9. 湖南农业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EXCEL版)
10. 湖南农业大学2024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EXCEL版)
11.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EXCEL版)
12.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名单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4年1月31日
点击下载文件: |